自2026年3月20日起
市场监管总局第114号令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
长沙食品销售连锁企业
落实情况如何?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
就此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销售连锁企业主体责任,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7月22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对长沙市钱大妈农产品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检查与上门帮扶指导。
检查组一行采取“资料核查+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查阅企业及门店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及运行记录、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档案等材料。深入企业仓储物流中心,重点对果蔬、冷鲜食品、水产品的贮存区及快检室等关键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实地了解企业进货查验与检测、贮存运输过程控制、门店统一管理等环节的具体运行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
食品销售连锁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从严把控以下关键节点:
全面落实管理责任。既要严格履行连锁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的各项法定义务,也要将直营店、加盟店的食品安全纳入统一管理体系,杜绝“以包代管”“只连不锁”。
严抓源头品质管控。务必抓严抓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确保所有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要建立健全供货者准入审核、动态评价与退出淘汰机制,坚决更换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供货商。
主动防范风险隐患。结合企业实际经营品种和模式,制定并动态调整风险管控清单,确保进货、贮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全链条管控体系有效运行,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今年以来
长沙市市场监管局坚持“监管严管”与“服务提质”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组织专题法规培训、编发合规材料清单、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截至目前,检查总部(分支机构)17家(约占监管总数的60%),发现制度不全、培训不实、管理不严等问题8项,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并对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或立案查处。另一方面,坚持“管服并重”理念,将上门检查与上门普法、上门服务有机结合,针对企业个性问题“单个辅导”、行业共性问题“集体帮扶”,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合规经营中的堵点难点,助力食品销售连锁品牌提质升级、健康发展。
